七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采取工程措施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制定本技术政策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日光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应对地下水、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运输 ,设计、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三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运营市场化、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向外排放的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填埋气体。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以减少热污染。适度规模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废金属、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四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二
、资源化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社会、污水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无害化的原则,六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 1.5 应按照减量化、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地表水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焚烧 、有条件的地区,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散落和滴漏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经监测、在坚持因地制宜、运行和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炉渣、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建设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应用新工艺、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